江西科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年產扁桃酸系列1670噸醫藥中間體裝置
發布時間:2018-01-20
安全評價單位名稱: |
江西科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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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
年產扁桃酸系列1670噸醫藥中間體裝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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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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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科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位于江西省彭澤縣磯山工業園,屬于規劃的化工集中區。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注冊資金5500萬元,屬有限責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志芳。
江西科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年產扁桃體酸系列1670噸醫藥中間體裝置于2013年進行安全設施設計,由山東潤昌工程設計公司編制安全設施設計。2014年5月6日進行試生產,2014年10月18日對該裝置進行驗收,由江西贛昌安全生產科技服務有限公司編制驗收報告,驗收范圍為104#生產車間、108#生產車間、109#生產車間、110#生產車間、201、202、203、204、205、206、207和209共8個倉庫及208罐區、配套的公用輔助設施(變配電、給排水、供熱、污水處理等)。2015年1月21日取得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發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證號:(贛)WH安許證字〔2015〕0817,許可范圍:扁桃體(1000t/a)、R-1-(3-羥基苯基)-2-N-甲基氨基乙醇(50t/a)、鄰氯扁桃酸(200t/a)、S-間苯氧基氰醇(200t/a)、二苯乙腈(100t/a)、3.5-二甲基-4-羥基苯甲腈50t/a、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酰氯(20t/a)、(S)-alpha-(2-氯基苯基)-6,7-二氫噻吩并{3,2-c}-吡啶-5(4H)乙酸(50t/a)、氯化銨(100t/a)、硫酸鈉(50t/a)。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有效期至2018年1月20日。
企業在驗收之前,于2014年10月前已將108#生產車間裝置設備分解到109#生產車間和110#生產車間??⒐を炇諘r,驗收報告依然按108#生產車間安裝布置生產設備進行驗收。本次換證評價范圍是與企業溝通后按企業實際生產情況來確定評價范圍為:104#生產車間、109#生產車間、110#生產車間、201、202、203、204、205、206、207和209共8個倉庫及208罐區、配套的公用輔助設施(變配電、給排水、供熱、污水處理等)。
江西科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年產扁桃體酸系列1670噸醫藥中間體裝置涉及使用的原料有:苯甲醛、30%氰化鈉、98%硫酸、醋酸乙酯、30%鹽酸、20%氨水、鄰氯苯甲醛、間苯氧基苯甲醛、三氯化鋁、苯、乙醇、2,6-二甲基苯酚、烏洛托品、醋酸、甲醇、2-甲基-3-羥基苯甲酸、硫酸二甲酯、30%氫氧化鈉、氯化亞砜、苯磺酰氯、4,5,6,7- 四氫噻吩并[3,2-c] 吡啶鹽酸鹽鹽酸羥胺、三乙胺、次氯酸鈉、扁桃腈、(R)-鄰氯扁桃酸、甲酸、磷酸、甘油、山梨醇、硫酸鎂、碳酸鉀、硼氫化鈉、活性炭。涉及的中間產物和產品有:扁桃腈、扁桃酸、鄰氯扁桃腈、鄰氯扁桃酸、S-間苯氧基氰醇、二苯乙腈、3,5-二甲基-4-羥基苯甲醛、3,5-二甲基-4-羥基苯甲腈、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酸、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酰氯、(R)-鄰氯扁桃酸甲酯、(R)-2-苯磺酰氧基-2-(2-氯苯基)乙酸甲酯、(S)-alpha-(2-氯苯基)-6,7-二氫噻吩并[3,2-c]-吡啶-5(4H)乙酸、R-間羥基扁桃腈、R-1-(3-羥基苯基)-2-氨基醇、R-1-(3-羥基苯基)-2-N-甲基氨基乙醇。生產中涉及的副產物有:碳酸鈉、氯化鈉、氯化銨、硫酸鈉、氫氧化鋁、氯化氫(吸收處理成鹽酸)、二氧化硫(尾氣吸收處理)、氫硼酸和氫氣(硼氫化鈉遇水反應放出,尾氣放空處理)等。
其中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的有:30%氰化鈉、98%硫酸、醋酸乙酯、30%鹽酸、20%氨水、三氯化鋁、苯、乙醇、2,6-二甲基苯酚、烏洛托品、醋酸、甲醇、硫酸二甲酯、氫氧化鈉、氯化亞砜、苯磺酰氯、三乙胺、次氯酸鈉、扁桃腈、硼氫化鈉、甲酸、磷酸、氫氣、氯化氫、二氧化硫、氫硼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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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評價項目組長: |
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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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負責人: |
戴 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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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程控制負責人: |
馬 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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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編制人: |
黃香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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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審核人: |
周紅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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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評價工作的安全評價師: |
黃香港、檀廷斌、占 偉、謝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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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冊安全工程師: |
占 偉、謝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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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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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場開展安全評價工作的人員名單: |
黃香港、檀廷斌、占 偉、謝寒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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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和主要任務: |
時間:2017.11.28;主要任務:安全現狀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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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價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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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換證評價范圍是與企業溝通后按企業實際生產情況來確定評價范圍為:104#生產車間、109#生產車間、110#生產車間、201、202、203、204、205、206、207和209共8個倉庫及208罐區、配套的公用輔助設施(變配電、給排水、供熱、污水處理等)。
江西科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下設營銷部、質檢中心、生產技術部、安環部、辦公室、財務部;生產部又設置各類車間、設備科和維修中心等分管公司生產經營各方面管理工作。
公司成立了以法人代表為部長的安全生產領導機構,設立了安全環保科為公司日常安全生產管理的專門機構。安全環保科配備專職安全員1人,生產車間配備兼職安全員。
目前,江西科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共有職工145人,其中公司管理人員20人;公司特種作業的電工作業2人、壓力容器作業10人、焊接與熱切割作業3人、氯化工藝作業3人、企業內機動車輛作業1人經培訓合格,已取證。
公司主要負責人1人,安全管理人員4人經過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培訓并經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江西科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現有裝置未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自驗收以來,裝置外部條件、裝置變化情況如下:
1、企業在驗收之前,于2014年10月前已將108#生產車間裝置設備分解到109#生產車間和110#生產車間。竣工驗收時,108#生產車間未按安全設施設計內容布置生產設備進行生產。
其余所有生產車間、倉庫自驗收以來耐火等級、建筑結構均未發生變化。
2、自驗收以來,生產裝置內部未新增建構筑物及生產裝置,平面布置和各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無變化,建構筑物火災危險等級無變化。
3、自驗收以來,與驗收時的變動為將乙醇由罐區儲罐儲存改為由205原料倉庫儲存;現在罐區儲存為硫酸、液堿、醋酸乙酯、甲醇;其余生產裝置、產品、生產工藝、設施、設備及主要建(構)筑物均未發生改變。
在驗收時危險工藝辨識中,定性為項目不涉及典型的危險化工工藝。但產品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酰氯的合成工藝中,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安監總管三〔2009〕116號《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及《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3號的辨識,屬于危險工藝氯化工藝。
經現場檢查提出后,企業已進行整改,由浙江正泰中自控制工程有限公司對109車間兩個氯化反應釜進行安裝自動控制系統,并調校合格,具體見自控系統調試報告書。企業現有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氯化工藝作業)的操作人員3人。
4、自驗收以來,周邊環境的建構筑物及火災危險等級無變化。
5、企業依托的園區公用工程(供電、供水、排水等),自驗收以來未發生任何改變。東面架空電力線(桿高14m)在驗收時已經存在,距離104生產車間(甲類)距離14m。自驗收以來車間等耐火等級、生產性質均無變化。鍋爐房、煤棚已停用,鍋爐停用,全部由園區集中供熱。
6、自驗收以來,周邊的主要敏感目標長江、居民條件與項目驗收時一致,未發生變化。
7、自驗收以來,企業擬投資新建年產阿托伐他汀中間體等產品570噸技改擴能項目,新擬建項目于2017年11月24日進行了安全設施設計審查,本次換證評價時,新擬建的項目未進行試生產及投產使用。
企業各裝置自投產至今,生產設備及管道存在一定的腐蝕。因此,企業對生產設備及管道需加強防腐處理。
因企業存在商業技術保密,評價過程略
評價結論及建議:
1. 危險、有害因素辨識
1)江西科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年產扁桃體酸系列1670噸醫藥中間體裝置工程的危險、有害因素有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觸電、機械傷害、車輛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淹溺、高(低)溫灼燙、腐蝕(化學)灼傷及有毒物質、噪聲、高溫、粉塵等。最主要的危險因素是中毒和窒息、火災爆炸。
2)江西科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年產扁桃體酸系列1670噸醫藥中間體裝置涉及使用的原料有:苯甲醛、30%氰化鈉、98%硫酸、醋酸乙酯、30%鹽酸、20%氨水、鄰氯苯甲醛、間苯氧基苯甲醛、三氯化鋁、苯、乙醇、2,6-二甲基苯酚、烏洛托品、醋酸、甲醇、2-甲基-3-羥基苯甲酸、硫酸二甲酯、30%氫氧化鈉、氯化亞砜、苯磺酰氯、4,5,6,7- 四氫噻吩并[3,2-c] 吡啶鹽酸鹽鹽酸羥胺、三乙胺、次氯酸鈉、扁桃腈、(R)-鄰氯扁桃酸、甲酸、磷酸、甘油、山梨醇、硫酸鎂、碳酸鉀、硼氫化鈉、活性炭。涉及的中間產物和產品有:扁桃腈、扁桃酸、鄰氯扁桃腈、鄰氯扁桃酸、S-間苯氧基氰醇、二苯乙腈、3,5-二甲基-4-羥基苯甲醛、3,5-二甲基-4-羥基苯甲腈、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酸、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酰氯、(R)-鄰氯扁桃酸甲酯、(R)-2-苯磺酰氧基-2-(2-氯苯基)乙酸甲酯、(S)-alpha-(2-氯苯基)-6,7-二氫噻吩并[3,2-c]-吡啶-5(4H)乙酸、R-間羥基扁桃腈、R-1-(3-羥基苯基)-2-氨基醇、R-1-(3-羥基苯基)-2-N-甲基氨基乙醇。生產中涉及的副產物有:碳酸鈉、氯化鈉、氯化銨、硫酸鈉、氫氧化鋁、氯化氫(吸收處理成鹽酸)、二氧化硫(尾氣吸收處理)、氫硼酸和氫氣(硼氫化鈉遇水反應放出,尾氣放空處理)等。
其中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年版)的有:30%氰化鈉、98%硫酸、醋酸乙酯、30%鹽酸、20%氨水、三氯化鋁、苯、乙醇、2,6-二甲基苯酚、烏洛托品、醋酸、甲醇、硫酸二甲酯、氫氧化鈉、氯化亞砜、苯磺酰氯、三乙胺、次氯酸鈉、扁桃腈、硼氫化鈉、甲酸、磷酸、氫氣、氯化氫、二氧化硫、氫硼酸。
3)對照國務院令第190號《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及所附監控化學品目錄,江西科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年產扁桃體酸系列1670噸醫藥中間體裝置涉及的各種化學品中氯化亞砜、氰化鈉屬于監控化學品。
4)對照國務院令第445號《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附表,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可以看出,江西科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年產扁桃體酸系列1670噸醫藥中間體裝置涉及的各種化學品中,硫酸、鹽酸為第三類易制毒化學品。
5)根據《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十部委2015年第5號公告)辨識,江西科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年產扁桃體酸系列1670噸醫藥中間體裝置涉及的各種化學品中氰化鈉為劇毒化學品。
6)根據《易制爆危險化學品名錄》(2017年版)的規定,江西科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年產扁桃體酸系列1670噸醫藥中間體裝置涉及的各種化學品中烏洛托品、硼氫化鈉為易制爆危險化學品。
7)依據《高毒物品名錄》(2003年版)的規定,江西科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年產扁桃體酸系列1670噸醫藥中間體裝置涉及的各種化學品中苯、硫酸二甲酯、氰化鈉、扁桃腈屬于高毒物品。
8)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1〕9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名錄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3〕12號)的規定,江西科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年產扁桃體酸系列1670噸醫藥中間體裝置涉及的各種化學品中苯、甲醇、硫酸二甲酯、氰化鈉、乙酸乙酯、氫氣(硼氫化鈉遇水反應物)、二氧化硫(尾氣)屬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學品。
9)限制、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
依據 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工產業[2010]第122號《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錄(2010年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1號《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3年修訂)》等規定,該企業三足離心機屬于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設備。
10)危險化工工藝
根據《關于公布首批重點監管的危險化工工藝目錄的通知》和《關于公布第二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目錄和調整首批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中部分典型工藝的通知》的規定,產品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酰氯生產工藝中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酰氯合成時涉及2-甲基-3-甲氧基苯甲酸與氯化亞砜反應,為氯取代反應。屬于重點監管的危險工藝氯化工藝。
2.安全生產條件
1)廠址及與廠外民居、公共設施、企業的間距
(1)江西科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年產扁桃體酸系列1670噸醫藥中間體裝置位于彭澤縣工業園區化工聚集區,廠址在《彭澤縣工業園磯山生態化工集中區安全發展規劃》批復(彭府字[2011]63號)的范圍內,符合園區的產業定位,符合區域規劃。
(2)江西科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年產扁桃體酸系列1670噸醫藥中間體裝置對外部影響主要是苯、甲醇、乙酸乙酯等泄漏引起的火災爆炸事故造成的影響和氰化鈉、硫酸二甲酯、苯泄漏引起的中毒事故。
(3)江西新信化學有限公司發生苯泄漏造成的火災最大死亡半徑為44m,重傷半徑為53m。
(4)企業外部安全防護距離為60m,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滿足要求。社會風險分析:該裝置不存在社會風險。
(5)生產區危險裝置及儲存設施保持距長江岸線距離不小于200m。防洪大堤可保證項目受洪水的影響降低到可接受范圍內。
(6)104車間、109車間、110車間與東面桿高14m架空電力線最近水平距離小于1.5倍桿高。實際上驗收前東側廠外沿園區道路已經有一條桿高14m的架空電力線,與104生產車間、109生產車間、110生產車間安全間距不符合要求。驗收報告未進行安全間距檢查,結論定為符合要求。
其余建筑均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等相關規范要求。
(7)該公司周圍環境無不利影響,交通運輸便利,當地自然條件溫和,地震烈度小于Ⅵ度,按Ⅵ度抗震設防,地質條件好。
2)總平面布置
總平面布置,出入口及廠內道路基本符合規范規定,基本滿足防火距離要求。
3)建(構)筑物
廠內主要建(構)筑物耐火等級不低于二級,充分利用自然采光、通風,設置相應的疏散通道,腐蝕環境采取了相應的防腐措施,符合相關規范、標準的要求。
4)工藝及設備、設施
無國家明令淘汰的工藝,整改后無國家明令淘汰的設備,設備、設施與工藝條件、內部介質相適應,安全設備、設施齊全,安全附件及檢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了校驗,按規定設置了防雷、防靜電接地并定期進行檢測。工藝管理及設備設施基本符合規范的要求。
對在評價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項,提出了相應整改建議和措施,企業針對隱患進行了相應的整改。
5)作業場所
作業場所按規定設置了相應的水消防系統、泡沫消防系統,配備了相應的滅火器材,作業場所基本符合相關規范的要求。
對在評價過程中,發現的不合格項,提出了相應整改建議和措施,企業針對隱患進行了相應的整改。
6)公用配套工程
江西科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年產扁桃體酸系列1670噸醫藥中間體裝置與生產相配套的供電、供水、供蒸汽、冷凍、壓縮空氣等均能滿足生產要求。
7)安全管理
(1)安全管理機構健全,人員配備基本符合要求,安全責任到人,逐級負責;應急預案分工明確,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操作規程、作業規程、安全活動、安全教育培訓、考核獎懲、安全檢查、安全設備設施維護保養、隱患整改、防火防爆管理、事故管理、危險化學品管理、罐區管理、勞動防護用品管理等規章制度健全。其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符合《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消防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2)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執行基本到位,現場檢查無違章現象。
3.評價結論
在充分考慮本評價企業在役生產裝置潛在的火災、爆炸、中毒等的危險性,綜合考慮其他危險、有害因素,對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江西科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針對存在的安全隱患項進行了整改,其年產扁桃體酸系列1670噸醫藥中間體生產裝置具備了符合國家標準規范要求的生產危險化學品的安全條件,危險化學品生產風險屬于可接受范圍,江西科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年產扁桃體酸系列1670噸醫藥中間體裝置安全現狀符合安全生產條件。
建議
1、對本報告提出的隱患整改建議認真研究落實,對尚未進行整改到位的隱患應切實采取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定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時間,保證整改資金到位,及時消防或控制隱患,達到安全生產的目的。
2、企業應根據企業發展和自身完善的需要,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條件和應急救援的能力,逐步達到本質安全的目的。
3、企業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的要求,不斷修改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加強崗位練兵,提高員工的操作和判斷、處理故障的能力,強化安全管理,創造條件在企業推行職業安全健康體系,實現安全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和標準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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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時間: |
2018.1.19 |